说实话,以前我们对于燃气使用安全意识不高,也抱有侥幸心理,通过这次检查,给我们经营者上了一堂安全课。安装了燃气紧急切断阀和报警器,自己心里踏实,也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2022年9月,连城县检察院再次联合有关部门对燃气安全进行“回头看”。在此次检查中,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整改未达到一定的要求的餐饮店责令现场安装燃气紧急切断阀、报警器等予以整改。
我们这边无论是家庭还是餐馆、学校等广泛使用罐装液化气,液化气罐与灶台之间大多通过一条塑胶软管连接。大部分液化气灶具和液化气罐中间没任何安全保障设施,而液化气罐发生漏气又不易察觉,若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将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今年4月,连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线索。发现线索后,连城县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燃气安全工作检查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瓶装液化气换气站、瓶装液化气充装企业、管道燃气企业、燃气用户等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燃气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隐患。
为尽快消除燃气安全隐患,5月31日,连城县检察院组织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属地政府等27家单位召开磋商会。会议通报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各方职责,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加强对辖区内瓶装液化气换气站、瓶装液化气充装企业、管道燃气企业等的日常巡查,加强监管,要求相关企业单位严格依规定充装、使用、运输气瓶,避免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就整改中有几率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了讨论提出解决措施。与会单位表示,将依照法定职责,多措并举,积极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加强辖区燃气隐患排查治理和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查处,强化燃气设施安全管理。
依照磋商会议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全方位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放宣传单3200余份,依法取缔非法燃气企业2家,发出整改通知书22份,整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22处。
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和民生大计,不容忽视。检察机关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做好宣传、监管、督促落实等工作,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拧紧燃气‘安全阀’,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连城县检察院将继续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紧盯安全生产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逐渐完备监督协作机制,为连城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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