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三乡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三城镇一家具厂处以5300元的处分,原因是该家具厂私行撤除了消防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
三乡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这家家具厂监督检查时,发现工厂室内消火栓卷盘和器件被私行撤除了,若产生火灾将无法第一时间展开救活救援,极易形成严重损失和人员伤亡。
消防设施未坚持无缺有用;损坏、移用或私行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器件的,责令整改,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经立案查询,消防部分依法对其给予行政处分。这也是三乡消防救援大队深化推进消防安全严重危险危险专项排查整治,进步各场所火灾防御能力的一次详细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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