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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自来水公司不锈钢闸阀(2023~2025年)招标公告

来源:媒体动态    发布时间:2024-05-31 09:43:30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对外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1.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不锈钢闸阀公开对外招标项目(2023~2025年)

  (1)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不锈钢闸阀公开对外招标项目(2023~2025年)(第一包)

  (2)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不锈钢闸阀公开对外招标项目(2023~2025年)(第二包)

  (3)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不锈钢闸阀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5年)(第三包)

  注:本项目招标包括货物的生产前准备、设计、生产、运输(运输到业主指定交货地点)、转运、保护、装卸、设立仓库并存储、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培训、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等。投标人需对紧急供货、运输、批量供货等相关的风险因素作充分的考虑。

  1.4. 合同供货期:合同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到达合同金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1.9. 标段划分:分为三个包,每包设一名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

  1.10.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材料清单中的货物及服务,由招标人下单采购并支付货款。招标人有权依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货物的采购数量,实际供货数量有多于或少于上表中所列货物数量的可能。招标人亦有权根据货物及服务质量,调整本项目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的供货比例(供货数量)。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与有违约情况的卖方暂停或终止合同,并在该卖方完成整改恢复供货之前或买方重新招标产生新的中标人之前将该包部分货物转由另一包的卖方进行供货。供货单价如与该包原合同单价产生差价,则差价部分从该包的未支付货款中扣除相应费用,如未支付货款不能补足差价,则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如仍不能补足差价,则从其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应费用。

  2.1. 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拟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即拟投标货物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2.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单份包含不锈钢闸阀(本次招标范围内一种或多种口径规格)供应合同计供货数量≥22000个业绩。

  注:①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及用户使用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不锈钢闸阀(含加长型)的供货内容、数量、不锈钢闸阀的生产制造商、公称直径、用户名称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关于合同供货内容的承诺函和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②2020年1月1日以后(含2020年1月1日)签订的供货合同的供货金额以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公称直径(本次招标范围内一种或多种口径规格)的不锈钢闸阀的合计供货发票数量为准。

  ③2020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供货合同,但合同有效期跨过2020年1月1日。其供货金额以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公称直径(本次招标范围内一种或多种口径规格)的不锈钢闸阀合计供货发票数量为准。

  ④发票的发票编号、公司名称、数量和总金额均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业绩不计算在内。

  2.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制造许可证》(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元件),许可证的类别须为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阀门;或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的项目须为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元件制造,子项目须为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阀门。注:许可证中的公司名称必须是该投标货物制造商的名称(原件扫描件)。

  2.7.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③如网站查询结果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2.2. 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有关的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2.3. 系统咨询地点: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采购部))。

  (2) 投标人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3) 投标人如采用提交银行投标保函、担保保函或提交投标保证保险,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开标室地址: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07楼703室。)

  (4) 若投标单位只参加一个包的投标,可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所投包中;若投标单位参加两个或以上包的投标,可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任一包中。

  4.2. 本次招标资格审核检查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核检查结果为合格。

  当满足资格审核检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该包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其他包的招标工作正常进行。

  如本包的投标人与前面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没有重复,当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正式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该包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其他包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本包的投标人与前面标段内其中N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重复,当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正式投标人不足N+3名时,则该包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其他包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4.2.3 若本项目任一包招标失败, 则本项目其他包的中标人不得参与该包的重新招标投标。

  4.3. 当某包组招标失败时,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对本次招标失败的包组重新组织招标。

  4.4.1. 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某个包组提出投标申请,也可就多个包组同时提出投标申请,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组内的所有内容做投标。若某个投标人多个包组一起进行投标申请,且同时通过所申请包组的资格审核检查并在所投标的多个包组中已被推荐为其所投标包组号最小的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不参与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但参与详细评审),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在除去该投标人后按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格由低到高次序依次递补推荐(具体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见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

  4.4.2. 各包组的采购量均为暂定量,最终供货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如供货期到期但供货量未达到合同暂定量时,最终结算量以合同到期时实际供货量为准进行结算;如供货期未到期但供货量已达到合同暂定时,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进行结算。

  4.4.3. 各包组的中标人将与招标人按中标单价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期内合同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5.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5.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5.4.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问题造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

  5.6.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有关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有关的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3. 本项目举行网上答疑会:如有疑问,应在2023年06月11日15:00时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将提出的问题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提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1.1.。

  7.3.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 年 06 月 26 日上午 09 : 00 - 10 : 00 。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 开标室地址: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7 楼 703室。

  8.1. 关于异议、投诉的参考格式详见《货物和服务采购异议与投诉的格式》。

  8.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